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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注册 文章来源:博邦财务 作者:博邦企业管理 日期:2015-05-21 19:24

欧盟商标注册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欧盟成员国:

现今阶段,欧共体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拉托维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2007年新加入)。

所以一旦注册了欧共体商标,就会获得以上27个国家的保护,这样就省去了繁荣复杂的在每一个国家的注册手续。

欧盟商标注册好处:

1、费用比较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7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
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注册可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4、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5、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6、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

注册欧盟商标需要的材料:

1、企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中英文翻译);
2、清晰商标图样或文字(英文的需注明其含义);
2、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盖公章或者签字)。

欧盟商标注册周期通常为12-15个月。

温馨提示:

1、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使用的商标,是受当地商标局管理的,因此并非在一个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标可以在全球使用。欧盟商标注册仅提供欧盟内部协调局的商标查询,不提供到各成员国的查询服务。

2、如果一个申请人向欧共体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共体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3、欧共体商标申请在共同体内部公告期间,欧共体国家的在先权利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国家在先的权利人在知道的情况下容忍在后的共同体商标连续

使用五年,则就丧失了提出无效或反对使用的权利,两个商标共存,在同一地域内将会有两个不同的商标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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